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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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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項目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8
  • 資料點閱次數:13398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為民服務項目表

項目

所需證件

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備註

申請在監、所證明

 

承辦人員

科長審核

首長決行

戒護科

收容人申請報告

申請出監、所證明

1.身分證明、印章

2.申請書

承辦人員
科長決行

戒護科

 

領取保管財物

身分證明、印章

承辦人員

科長審核

首長決行

戒護科

收容人預先報准

申請在監委託證明書

 

承辦人員

科長審核

首長決行

戒護科

收容人預先報准

 

申請奔喪

1.死亡證明書(二份)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二份)

3.申請書、保證書(各乙份)  

承辦人員
科長審核
首長決行

戒護科

1.保證人不得為收容人之直系血親、兄弟姊妹、配偶、子女。
2.保證人需至當地管區對保

申請返家探視

1.家屬病危通知單、診斷證明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申請書、保證書

承辦人員
科長審核
首長核可
報部核准

戒護科

1.保證人不得為收容人之直系血親、兄弟姊妹、配偶、子女
2.保證人需至當地管區對保

申請同居人、未婚妻接見

依一般接見辦理

承辦人員
科長決行

戒護科

1收容人預先報准
2.村里長證明
3.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乙份4.申請人之家長簽立切結書
註:收容人父母雙亡時,由監護人代理,上述文件若有不實自負偽造公文書責任。

   
  備註:各項申請表單請至「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下載。 「在監證明」請多利用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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