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1政府相挺」-普發現金資訊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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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辦理普發現金作業
領取資格:
- 國內現有戶籍國民
- 取得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
- 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 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
- 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
- 115年4月1日到4月30日國內出生的新生兒(國民)
領取方式:
- 直接入帳(特定族群不須登記,直接匯入戶頭):114/11/12入帳
- 登記入帳:114/11/12開始入帳
- ATM領現:114/11/17開放領取
- 郵局領現:114/11/24開放領取
- 造冊發放
特定偏鄉(屏東縣獅子鄉、花蓮縣萬榮鄉、臺東縣金峰鄉),請攜帶本人及受託人健保卡或身分證至當地派出所登記造冊
收容人
- 矯正機關收容人係由矯正署彙整造冊提供給數發部確認,再由財政部統一撥款給各矯正機關轉入收容人保管金以供使用。
- 列入矯正機關統一發放名冊之收容人,在未領取前即已出監所者,請向原機關領取普發現金。
普發現金資訊以財政部網站公告為主

